美国阿罕布拉市华人保母罗海伦(Helen Siuhung Law,音译),因将六岁孩童锁在120度华氏高温的车内长达两个小时,涉嫌置孩童于危险的重罪被逮捕,此事引发众怒。
很多市民谴责她没有爱心,认为应让她也被锁在车里达两小时,感同身受一下。律师表示,罗海伦若被追加其他控罪,一旦全部控罪成立,最高有可能面临入狱16年。
据《美国移民》报道,阿罕布拉市警方12日下午在一辆车门上锁、车窗紧闭的汽车内,救出一名六岁男童,当时车内温度高达华氏120度,孩子在车内哭泣、流汗不止。
阿市警局警官吉宗桦表示,罗海伦是从香港来美的移民,受害小孩应该也是华裔,但尚不能完全确认。小孩目前已出院回家,并无大碍。
在阿罕布拉警局脸书页面,此事件下面有250多条评论,不少居民都很愤慨。大家认为罗海伦此举非常没有爱心,让一个六岁孩子在120度高温的车子里待了两个小时,应该让她也体会一下那个滋味。还有人认为孩子父母也有责任,将孩子交给这样不负责任的保母,幸亏孩子被救了出来,否则后悔莫及。
阿市警方是在12日下午2时20分接到报警电话,有人经过阿市山谷大道东段700号街区时,看到一名孩子被关在汽车里。警方赶到现场后将男童救出来,立刻送到附近医院检查,孩子被救时满头大汗,满脸泪痕。警方经过调查后,证实罗海伦当时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长达两小时,以便去办事并在附近餐厅吃饭。罗海伦现已被逮捕,保释金10万元,今年60岁的罗海伦是阿市居民。
华人律师刘龙珠表示,如该保母没有前科,车内温度不高或时间不长,比如因为拉肚子要离开几分钟可以谅解,这种属于不能控制行为,但吃饭可以控制。目前情况对罗海伦不利,其行为违反加州刑法273条,如重罪成立,最高刑罚为六年,如导致孩童有永久性损伤,还会加上虐待儿童罪六年,这个保母如有前科,还会再加四年,所以最高有可能面临入狱16年的刑罚。
律师邓洪表示,罗海伦的行为影响到孩子的生命安全,车内温度很高且时间很长,触犯加州刑法重罪273A,可能会面临入狱两年到四年的惩罚。
邓洪呼吁民众找保母时要做好背景调查。他说,聘请保母时要看其有无介绍人,其次是做背景调查,看保母有无不当行为。雇主要明确告诉保母家里安装了摄像头,可随时监控其行为是否不检。如果有,应马上终止雇佣关系,否则引狼入室。
不少保母都是新移民,生活压力大,有些人为了多挣钱,一天要照顾四名小孩。还有保母因为生活落差大,导致精神健康出现问题,孩子一哭就会烦和失控,从而做出虐待小孩的行为。有些婴儿骨髓没有发育健全,尤其颈部,保母大力摇晃时,可能导致婴儿致死或者脑部受伤,而这些从外表根本看不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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